摘要
职位数量: 见详情页
招聘人数: 10
学历要求: --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4-09-14
工作地点: 湖南
公告详情
娄底市社会福利院系娄底市民政局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市人社局核准,娄底市社会福利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招聘计划及各岗位报考条件详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报考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未满的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报名截止日凡涉及违约或服务期未满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二)有关公开招聘报名条件的几点说明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体岗位的年龄要求,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2.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就业推荐表报名,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留学人员必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专业以最低学历要求(或以上学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4.公开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并出具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各级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以及自主创业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加项目研究的经历;军队工作经历。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8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5.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资格证等),证件取得时间截止2024年8月31日。
6.岗位表备注为高校毕业生岗位的仅限近3年内毕业、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即毕业证书落款年度3年内,含毕业当年度)报名,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和拟聘人员名单统一在娄底市人社局网站和娄底市民政局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体检入围人员名单等信息经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在娄底市民政局网站上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至9月14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统一到娄底市民政局601会议室报名,填写《娄底市民政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由娄底市社会福利院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包括网上毕业证查询),娄底市民政局人事科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学历证、报考所需其他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张1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现场报名,不能委托他人报名,报名时实行现场数码照像。2024届高校毕业生,可凭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含学业成绩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所在单位行政公章和主管单位行政公章)。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和社保缴纳证明(或相应劳动合同)。报名条件详见《娄底市民政局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4.领取准考证要求:报考人员凭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携带诚信考试承诺书,按通知的时间到娄底市民政局人事科(321室)领取,过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考试人员须持笔试(面试)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进行考试,未带以上证件或证件不齐者禁止入场,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试
1.篮球教练员专业技术岗位考试
篮球教练员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先面试再笔试,综合成绩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所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
(1)面试。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与有效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必须达到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报请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实际参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含70分)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采取试讲和技能考核(篮球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技能考核部分占70分,试讲占30分。试讲备课60分钟,试讲时量不超过10分钟,试讲内容为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篮球技能测试内容为专项素质(助跑摸高)、专项技术(投篮、多种变向运球上篮)、实战能力。篮球技能测试时量与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执行,篮球技能测试方案另行制定。
面试评委为7人,所需评委全部从市外聘请,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和参加面试人员1:2的比例确定笔试人选,对达不到该比例而出现1:1参加笔试的,须经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篮球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内容分为教育基础知识和所报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两部分,其中教育基础知识为30分,所报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为70分。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时事政治等内容,所报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篮球专业知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报考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而造成招考岗位拟进入笔试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1次。
2.其他岗位考试
考试共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先笔试再面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所有笔试、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
(1)笔试。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与有效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必须达到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该岗位计划或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但特殊岗位,报请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设置6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含60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采取统一闭卷考试的形式,总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命题。特殊教育教师、语文教师、数学老师岗位笔试内容分为教育基础知识和所报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两部分,其中教育基础知识为30分,所报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为70分。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时事政治等内容,所报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本学科专业知识。新闻宣传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医学影像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影像相关专业知识。计算机、财务岗位笔试内容为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具体见准考证。
(2)面试。面试人选按招聘计划和参加面试人员1:2的比例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均作为并列人员进入面试)。对达不到该比例的特殊岗位,经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参加面试人员比例,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达不到1:2开考比例的,按1:1的比例参加面试,其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含7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因报考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而造成招考岗位拟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1次。
计算机、新闻宣传岗位、财务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医学影像岗位采取技能考核和专业知识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技能考核部分占60分,专业知识面试占40分;特殊教育教师、语文教师、数学老师(篮球教练员专业技术岗位除外)采取试讲的方式,备课60分钟,试讲时量不超过10分钟,试讲内容为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
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不设单位评委,均从外市聘请,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笔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篮球教练员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医院根据有关规定选定,体检按国家人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根据国家关于遏制公职人员涉毒吸毒工作的工作要求,将吸毒检测纳入公开招聘人员的体检范围。
参加体检人员须持笔试(面试)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进行体检,未带以上证件或证件不齐者禁止入场,取消体检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费用由受检人自理。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有不符合报名条件及其它不宜聘用情形的,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书面考察结论。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考察所需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不予聘用。
(六)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经娄底市民政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招聘单位应及时将拟聘人员名单及其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身份证等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娄底市人社局、市民政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如有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情况造成的岗位空缺,该岗位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1次。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新进人员试用期一年(已有工作经历的人员试用期3-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及时办理转正定级,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纪律要求
(一)坚持原则,严格程序,照章办事。要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确保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的公平公正。
(二)要加大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
(三)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和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上述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参考《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二)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三)招聘过程中,各环节入围人员名单和有关考务事项、相关手续办理等通知在娄底市民政局网站上公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责任自负。娄底市民政局及招聘单位概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联系人:刘向柳
联系电话:0738-8520935
附件:1-3
1.娄底市民政局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2.娄底市民政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3.诚信考试承诺书
娄底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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