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4
招聘人数: 6
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4-11-01
工作地点: 六盘水
公告详情
六盘水市水城区妇幼保健院是一家坐落于市中心城区双水街道两江公园对面的公立二级妇幼保健院,因医院发展和临床业务工作需要,拟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6人(其中:儿科医师1名、儿保科医师2名、儿科护士1名、新生儿科护士2名)。
一、应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发生过违法违纪情况,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和招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资格及业务能力;
(三)有强烈的责任心,具备吃苦耐劳的精神;
(四)有较强的沟通、适应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岗位要求及其他条件。
(五)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能满足工作需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爱岗敬业,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
(六)专业技术要求。详见附件《六盘水市水城区妇幼保健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一览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者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或取消录(聘)用未满5年的人员;
4.受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受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未过处分期的(至报名日期);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6.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7.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8.吸毒或有吸毒史的;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及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二、工资待遇
按照《六盘水市水城区妇幼保健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三、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投递简历、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试用、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简章。根据招聘计划安排,此次公开招聘将在六盘水市水城区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报名工作由六盘水市水城区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负责组织实施。
1.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持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白底照片1张;自带U盘拷贝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电子照片(相片格式为JPG,彩色、白底,相片统一命名为:身份证号码+姓名)。
2.报考人员如实填写《六盘水市水城区妇幼保健院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相应岗位执业资格证及执业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毕业证书原件(附: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3.报名时间:
4.报名地点:六盘水市水城区妇幼保健院人事科(住院综合楼7楼)。
5.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必须本人亲自报名)。
6.报名咨询联系:0858-6100506
(三)资格审查
编外人员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本人对所填报名信息负责,因填写不真实、虚假信息等一经查实,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面试
招聘工作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面试为半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为70分,按照需求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70分以下(不含70分)视为不合格,不纳入招聘范围。
通知参加面试人员根据要求时间及地点参加面试,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面试时间:
2.面试地点:六盘水市水城区妇幼保健院八楼小会议室
面试时间及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五、体检
符合体检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试行)》标准参加体检。如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考生个人原因出现缺额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考生参加体检均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由六盘水市水城区妇幼保健院体检科具体负责。体检的时间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政审对象,主要审查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再次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征信证明、政审证明,经审核合格者列入试用期。
七、试用
经面试、体检、政审合格人员,根据聘用职位数从面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1进入试用环节,试用期2个月,空缺职位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面试、体检、政审、试用环节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六盘水市水城区妇幼保健院人事科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的拟聘用人员由六盘水市水城区妇幼保健院人事科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在规定时间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九、待遇保障
(一)聘用的编外人员实行合同管理,劳动合同与六盘水市水城区妇幼保健院签订,管理办法按《六盘水市水城区妇幼保健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享受试用期工资(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工资按照《六盘水市水城区妇幼保健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二)社会保险。试用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试用期满后转为编外聘用人员后按照《六盘水市水城区妇幼保健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规定购买。
十、纪律与监督
六盘水市水城区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公开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发现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咨询电话:
人事科电话:0858-6100506(六盘水市水城区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0858-8933693(六盘水市水城区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附件:
附件1:六盘水市水城区妇幼保健院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一览表.docx
附件2:六盘水市水城区妇幼保健院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x
六盘水市水城区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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