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二)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其他条件;
(三)年龄要求除招聘计划“有关说明”栏中18周岁至30周岁(2006年4月29日-1993年4月29日),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45周岁及以下(1978年4月29日之后出生)外,其他岗位为18到35周岁(2006年4月29日-1988年4月29日),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国(境)外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五)符合“两个同等对待”相关政策的毕业生;
(六)应聘对象不限户籍范围;
(七)具有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上述人员中属于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证书(证明);其他人员须在2024年4月29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证书(证明);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