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1
招聘人数: 1
学历要求: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3-04-28
工作地点: 贵阳
公告详情
贵州省紧急医学救援调度中心是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正县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急症病患者和重特大突发事件提供急救医疗服务。主要职责为协助开展省内重特大突发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处置,协助做好与公安(110)、应急、消防(119)、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动协作及开展多部门联合救援行动的相关工作;研究起草全省紧急医学救援诊疗规范、培训演练等标准,开展全省紧急医学救援队伍业务培训,承担紧急医学救援和院前医疗急救质量控制等相关工作,承担紧急医学救援实战演练相关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为事业单位高质量发展招才引智,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3]20号)要求,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需求,经主管单位同意,现开展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为做好本次引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进、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岗位
此次提供人才引进岗位需求1个,具体引进岗位见《贵州省紧急医学救援调度中心2023年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人才引进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及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3.自觉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4.专业素养好,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一般应具备相应年龄、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7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并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在专业要求上,考生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岗位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岗位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职位专业要求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与一级学科名称相同的均符合要求(如,职位要求一级学科土木工程,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土木工程,视为符合该职位专业要求);要求二级学科的,专业名称必须一致。对于教育部专业(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应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国(境)外学历专业,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和中文翻译文件(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文件)等材料。
8.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23年4月28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截止2023年4月28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或军队服现役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公安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相关须回避情形的岗位。
7.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8.不能按规定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其它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人员。
9.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10.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截止至2023年4月28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通过“贵州省人才博览会”网站(网址:https://rc.guizhou.gov.cn)或“贵州省人才博览会”APP注册登录,选择报名岗位投递简历。报名人员应将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以及对应职位所需材料上传至“我的简历”中的“个人附件”里。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位证、毕业证的,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具体操作详见《人博会线上平台操作指南(个人端)》(附件2)。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贵州省紧急医学救援调度中心进行审查,重点围绕本公告要求、专业及岗位条件,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基本信息,并及时回复审查情况。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于2023年5月10日前在贵州省紧急医学救援调度中心(公示栏)及主管单位网站(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基本要求等情况的,可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3)线上初评
1.线上初评时间:
贵州省紧急医学救援调度中心2023年第十一届贵州人博会线上线下考核工作方案,于5月12日前在贵州省紧急医学救援调度中心(公示栏)和主管单位网站(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官网)进行发布,原则上于5月31日前完成线上初评工作。
2.线上初评要求:
(1)应聘人员须选择在优质网络环境及安静的场地参加评审;确认评审场地光线清楚、无逆光;
(2)应聘人员应在线上初评开始前出示有效居民身份证,经评审工作人员核查后方可进行线上初评;
(3)初评过程中,应聘人员应全程开启音频、视频,面对摄像头,保证面部清晰可见;
(4)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线上初评的,视为自动放弃初评资格。
3.线上初评结果:
根据应聘人员的初评成绩(线上初评成绩作为进入资格复审和线下考核依据,不计入最终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经主管部门审定后,于5月31日前在贵州省紧急医学救援调度中心(公示栏)和主管单位网站(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官网)进行公示。
(4)资格复审
按照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在公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同步通知。
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的,取消线下考核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线下考核资格,按线上初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需提供下列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和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3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未取得以上学历资料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但在2023年7月31日前,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
4.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结果及进入线下考核人员名单于6月5日前在贵州省紧急医学救援调度中心(公示栏)和主管单位网站(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官网)进行公示。
(5)线下考核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线下考核。线下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总分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线下考核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线下考核完成后,将线下考核结果报主管单位审定后,在贵州省紧急医学救援调度中心(公示栏)和主管单位网站(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官网)进行线下考核结果和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公示。原则上于6月30日前完成线下考核工作。
(六)体检
线下考核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在公示线下考核结果和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时同步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人才引进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未能在考察阶段规定时间内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公示和聘用
经报名、资格初审、线上初评、资格复审、线下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在贵州省紧急医学救援调度中心(公示栏)、主管单位网站(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及时将单位研究确定的拟聘人员《评审表》及拟聘公示等材料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办理聘用手续。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一)纪律要求
贵州省紧急医学救援调度中心邀请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本次人博会招聘工作,加强监督。报考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发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二)其他事项
1.岗位信息咨询:0851-86861166(贵州省紧急医学救援调度中心)
2.线上报名系统咨询:0851-86852178(贵州人才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
3.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贵州省紧急医学救援调度中心解释。
附件:
附件1贵州省紧急医学救援调度中心2023年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人才引进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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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jw.guizhou.gov.cn/zwgk/jcxxgk/rsxx/202304/t20230421_79172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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