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若干
招聘人数: 若干
学历要求: 未知
即将报名
截止日期: 2025-06-20 17:00
工作地点: 厦门
公告详情
为解决我中心实际用人需求问题,提升中心服务能力与水平,满足辖区群众的健康需求,提高群众就诊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根据《集美区区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外人员使用管理办法》,现就中心补充编外人员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信息
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等不得录用。
(二)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三、薪酬待遇
人员薪酬待遇根据《集美区区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外人员使用管理办法》执行。具体可电话咨询相关待遇,电话:0592-6068131,(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联系人:颜老师。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6月16日-6月20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应聘人员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2025届毕业生可凭就业推荐表)、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报名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按序装订)。
应聘人员应全面、逐项对照简章及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确认符合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厦门市集美区集美街道集源路75号三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592-6068131,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
五、面试
(一)本次补充采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初定2025年6月下旬。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我中心将另行电话通知考生,并在集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自行留意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凭证参加面试。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结果,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合格人员排名顺序,按岗位拟补充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体检医院由我中心根据要求指定,体(复)检费用个人自理。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结论以体检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为准。
我中心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考察,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http://zxgk.court.gov.cn/)核实对象有无失信被执行的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审核。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资格。
七、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补充名单,并在集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公示五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的,由我中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工作期间应服从中心的工作安排。
八、递补
本次补充工作结束至下次补充工作之前,在补充岗位出现空缺(如补充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等)的情况下,我中心将根据工作实际按面试成绩达60分以上的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长不超过一年)。
九、本简章仅适用于此次补充工作,未尽事宜由我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3.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5年).docx
集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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