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截止日期: --
工作地点: --
公告详情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1名。其中旗妇幼保健院5名、旗中心医院27名、旗中蒙医院15名、旗人民医院13名、旗大路医院1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准格尔旗卫健系统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7日及以后至2004年8月17日及以前出生的);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以上条件中,2022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2年9月30日(2022年应届毕业生已聘用但到期未能取得学历学位的予以解聘),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1日(含当日)。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报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公开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分为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考生登录“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www.zge.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17日至2022年8月22日17:3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3日17:30。
2.开始报名前,报考者必须签订《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报考者应认真阅读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确认是否报名成功、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考者必须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时,报考者须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如有多个学历,只能按照其中一个符合本次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的信息填报,未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白底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考者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4.报考者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后未通过的,报考者根据审核意见,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对错误信息进行及时修改并重新提交。(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5.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4方可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由旗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报名人数调整招聘计划
(二)资格初审
1.由招聘单位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应当说明理由。报考者必须认真查阅初审结果,确认是否报名成功,否则后果自负。
2.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者应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和《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复审时,无《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的,一律不予资格复审;提供信息与《报名登记表》信息不一致者,一律不予通过资格复审。
(三)笔试
1.笔试统一命题、统一判卷,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只提供汉语试卷,满分100分,只能使用汉语作答,如出现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相关事宜在报名网站“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官网上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居民二代身份证(二代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参加考试。
3.具备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2.5分。
4.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5.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四)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面试用国家通用语言回答,对不按规定语言回答的按零分处理。
3.面试设合格分数线,分数线设为60分,未达到60分将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4.参加面试的考生,需现场提交《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承诺书》以及《报名登记表》(2份)、24小时内健康码(彩色打印)、48小时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报考护理岗位的面试成绩按加权平均计算后得出最后面试成绩)。
6.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官网上另行公布。
2.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执业证、资格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之前持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需同时提供研究生和本科两个阶段的)(非应届毕业生参加审查前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等真实身份以及提供虚假工作经历证明,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进行。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因未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时可按照总成绩等额递补。报考人员应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配合招聘单位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如遇特殊情况,经本人申请,由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延长。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用人单位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所有招聘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服务期内,一律不得脱产考研、办理借调和调动,否则予以解聘。报考护理岗位的应聘人员,必须到所报考公立医院的直管乡镇卫生院服务不低于两年,否则视为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日期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2.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5)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
四、薪酬待遇
旗直公立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标准参照事业单位编制内同类岗位聘用工作人员执行。
五、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整个过程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派纪检工作人员全程监督。
六、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
七、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报考人员因疫情防控政策等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二)公开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zge.gov.cn/)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准格尔旗旗直公立医院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将及时在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zge.gov.cn/)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四)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进入考点参加考核,应当主动出示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跨市(县、区)的考生,须提供考试前48小时内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参加考试。无法提供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以及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2.入场后出现发烧、咳嗽、乏力、呼吸困难等可疑症状,由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进行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须接受隔离观察的,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纳入所在地疫情防控体系。
3.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及考核时按要求摘掉口罩外,进入考点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本公告由旗卫健委负责解释。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
旗卫健委:0477-4886335 中心医院:0477-2273240
中蒙医院:0477-4705047 人民医院:0477-4926400
大路医院:0477-4893715 妇幼保健院:0477-4223123
附件:准格尔旗卫健系统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原标题:准格尔旗卫健系统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简章文章来源:http://www.zge.gov.cn/xwzx/tzgg/202208/t20220815_32560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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