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截止日期: --
工作地点: --
公告详情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试行多元化办法的通知》(青人社字〔2014〕19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试行)》(青人社发〔2017〕3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8〕18号)等文件要求以及有关规定,2023年平度市公立医院及卫生事业单位现面向全国招聘优秀紧缺人才47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2023年平度市公立医院及卫生事业单位优秀紧缺人才引进及校园招聘岗位汇总表》,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3月3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在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3日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见《岗位汇总表》;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汇总表》)。
平度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平度市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得报考。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单位同意(青岛市内其他区市公立医疗机构在职人员应聘还须经有用人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预报名、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综合测评、考察、体检、签约、公示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简章发布之日起到2023年6月30日。根据招聘工作安排,结合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启动资格审核、综合测评、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
(二)网上预报名:请仔细查看相关职位要求,确认符合岗位条件后再进行网上预报名。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网上预报名邮箱可以通过附件《岗位汇总表》查询。网上预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慎重选择。
(三)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预报名成功后,应聘人员还需根据校园招聘的各招聘单位行程,就近到招聘现场参加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具体赴校园招聘行程安排,届时在平度政务网(http://www.pingdu.gov.cn)公布,应聘人员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不用网上预报名直接参加现场报名),2023届高校毕业生现场需提交个人纸质简历、《报名登记表》、居民身份证、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他应聘人员现场需提交个人纸质简历、《报名登记表》、居民身份证、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招聘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发放综合测评通知单,未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可以改报其他招聘单位。
资格审核结束后,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核人数确定参加综合测评人数。未参加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本招聘站点的综合测评。
应聘人员须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2023届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证和学位证均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人员应按规定的结业时间如期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测评形式
综合测评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要素,对通过资格审核的研究生和紧缺急需专业岗位人员,由招聘单位确定在招聘站点当地或回平综合测评,综合测评成绩即为总成绩。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综合测评工作在平度市卫生健康局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严格组织实施。
四、考察、体检、签约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测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并与进入等额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签订“三方协议”或聘用意向协议书。在考察体检环节发现有不合格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协议。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综合测评成绩并列的,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具体事宜详见平度政务网(http://www.pingdu.gov.cn)。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考察对象达不到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体检应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 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平度政务网(http://www.pingdu.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放弃拟聘资格或者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可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所属人民医院、中医医院招聘的岗位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与在编人员统一管理,工资发放标准和支付渠道等参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执行;其他岗位人员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符合聘用条件的新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约定在平度最低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考生因怀孕等原因不能按体检要求完成体检的,延期公示、聘用。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办理续聘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
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招聘工作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我市事业单位的资格。
七、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平度政务网(http://www.pingdu.gov.cn)发布的招聘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已经招满的岗位在下一站招聘过程中将不再发布,请应聘人员规划好行程,提前进行报名。
3.招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后发现考生隐瞒病史、提供虚假材料证件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5.2017年以来,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与全日制研究生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6.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详见《岗位汇总表》
监督电话:0532-87362847
请在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拨打以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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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平度市公立医院及卫生事业单位优秀紧缺人才引进及校园招聘岗位汇总表
2.2023年平度市公立医院及卫生事业单位优秀紧缺人才引进及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
平度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3月3日
原标题:2023年平度市公立医院及卫生事业单位优秀紧缺人才引进及校园招聘简章文章来源:http://www.pingdu.gov.cn/n5135/n5142/n7790/2303031747226318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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