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截止日期: --
工作地点: --
公告详情
为满足阳信县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改善阳信县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急需紧缺局面,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2023年度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滨人社字〔2022〕6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为阳信县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工作人员,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计划招聘89人。具体招聘岗位、条件等要求见《2023年度阳信县县级公立医院校园招聘岗位设置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条件和身体条件;
(四)报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3月以后出生,具体时间以报名开始第1天为准);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2023年应届毕业生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经签约单位同意。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并提交个人报考相关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和报名时间截止后,个人报名信息都不能更改。
(二)专业要求:应聘有专业要求岗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所列专业为准,必须符合本简章岗位需求表中列出的专业。如果毕业证书所列专业不止一个,只要其中一个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就允许报名;如果毕业证书所列专业有括号注明,则不论括号内外,只要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有相一致的就允许报名;因专业调整造成毕业证所记载专业名称与岗位设置表中所列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应提供毕业高校开具的专业调整有效证明,否则不准报名。
研究生岗位专业要求包含研究方向的,如“内科学(心血管病方向)”,考生还需提交由就读院校开具的证明材料,注明考生研究方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校园招聘面向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高校,且2023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2.报名时间:根据各医学类院校校园招聘会、双选会和云招聘时间安排进行现场报名。赴校园招聘的具体行程安排在阳信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ngxin.gov.cn/)-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布,同时通过各高校就业中心在高校网站予以发布。
3.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交:《2023年度阳信县县级公立医院校园招聘报名表》(附件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
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定审查结果并发放面试通知单。
五、岗位
报名结束后,有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按照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所招聘的岗位人数,经一所高校“校园招聘”完成时,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该岗位不再招聘。
六、考试
对校园招聘中现场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现场面试签约。本科学历应聘人员需经笔试考核合格后按程序聘用。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后直接进入考察环节。
1.面试
面试内容:重点测评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主要考察应聘者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面试方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设最低分数线为8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考核人选,有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再对重新面试后的成绩排序,确定进入笔试考核人选。
2.笔试考核
本科学历招聘岗位笔试考核的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笔试考核内容为专业知识,笔试考核成绩必须达到所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平均成绩的60%视为合格。笔试考核合格人员按程序聘用。
3.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根据考试成绩和报考岗位计划,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七、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也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八、体检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者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九、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阳信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单位可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本次招聘的人才为总量控制人员,实行备案管理,招聘人才结果报县编制、人社部门备案,按照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管理。
十、纪律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违纪违规及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公务员令第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阳信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angxin.gov.cn/)公布。招聘期间,报考人员应确保电话通畅,并及时了解以上公布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自身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0543-8260599 0543-8266667
监 督 电 话:0543-8232680
0543-8232118
0543-8212804
附件:附件1:2023年度阳信县县级公立医院校园招聘岗位设置表.xls
附件2:2023年度阳信县县级公立医院校园招聘报名表.doc
中共阳信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阳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信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3月13日
原标题:2023年度阳信县县级公立医院校园招聘工作方案文章来源:http://www.yangxin.gov.cn/art/2023/3/13/art_118189_103852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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