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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70名工作人员公告(第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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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其他要求
岗位职责
任职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包括户口及人事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也不包括户口及人事档案保留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或所在地相关机构的博士后在站研究人员)。外埠进京人员需同时符合《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条件。
(四)具有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具体岗位要求条件详见附件。
(五)在校学习期间成绩良好,能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六)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八)岗位条件说明事项:
1.要求年龄35周岁及以下的,即1988年8月28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的,即1983年8月28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的,即1978年8月28日以后出生。
2.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30日。
3.招聘范围仅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且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毕业生。
2023年1月1日至报名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仅限“应届毕业生”岗位。
其他说明
本批公开招聘涉及大兴区卫健委所属19家医疗卫生机构,计划招聘70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公招热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