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职位名称:
教学科研岗-四川省攀枝花市市级事业单位
其他要求
岗位职责
任职要求
1.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具体条件
(1)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因受特殊因素影响延迟发证的,以该生就读学校官方发布的领取毕业证时间为准);2025年应届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等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执业)资格证等证书。
(2)一般岗位要求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9月26日及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岗位,详见《岗位表》。
(3)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报考者毕业证书所注专业应与招聘单位所要求的专业一致。报考者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须与《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一致。对于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依据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如有以下特殊情况之一的,经审核通过后可报考:
①报考者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由报考者自行提供证明材料);
②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但与招聘专业学习内容(研究方向)一致的(报考者须提供国内相关高校开具的一致性证明);
③报考者因所在院校开设专业名称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但经所在院校书面证明确属同一专业的。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3.其他要求
报考者应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其他说明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3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我市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引才222名。
公招热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