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11 15:00
中国消费者协会指出,“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然而一些无良商家在利益驱使下,通过制造和贩卖容貌焦虑,凭空制造需求“收割”消费者。医美领域营销乱象多、投诉多、机构执业标准和行为规范亟待加强等一系列问题值得关注。
一是虚假宣传夸大功效。如部分美容机构通过虚假广告、编造用户评价等形式夸大美容效果,欺骗、误导消费者。
二是模糊定价违规收费。部分经营者事先不明确告知消费者费用标准,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如烫发按头皮“分区”收费、纹眉按“根”收费等。
三是医疗美容安全堪忧。部分美容机构未经批准擅自扩大诊疗范围,一些从业人员无相关资质违规营业,造成消费者伤害。
四是免费体验诱导消费。一些美容机构以免费体验为由招揽客户,诱导消费者购买其产品和服务。消费者以为自己遇到了“馅饼”,殊不知已经掉入了商家的“陷阱”。并且常常因无法证实商家存在强制消费行为或欺诈行为,只能选择吃“哑巴亏”。
2022年4月18日,消费者刁女士到广东省梅州兴宁市消费者委员会投诉,称其于4月3日通过微信向兴宁市某美容店负责人刘某支付1万元预购“芝X美”品牌丰胸项目。当天,该负责人亲自开车带刁女士前往位于梅县区的一美容店,到店后刁女士又支付了2.5万元,随后,美容店工作人员为刁女士注射了丰胸产品。事后,刁女士一直感觉乳房胀痛难忍,到医院彩超检查发现乳房内有阴影,与店家多次协商无果后,刁女士向兴宁市消委会投诉寻求帮助。经调查,该店负责人在未经刁女士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改用其它品牌产品通过注射的方式进行丰胸。刁女士认为美容店存在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对其身体造成伤害,提出赔偿精神损失和治疗费用等诉求。最终,在工作人员调解下,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店家一次性补偿刁女士10万元。
整理今年以来医美领域的相关处罚信息,梳理发现,共有123家医疗美容门诊机构的处罚信息。记者发现,广州有3家医疗美容机构被处罚。其中,一家医疗植发因违反《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被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15000元;广州某医疗美容门诊因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被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吊销营业执照处罚;
在实施治疗前,执业医师必须向就医者本人或亲属书面告知治疗的适应症、禁忌症、医疗风险和注意事项等,并取得就医者本人或监护人的签字同意。但在实践中,一些医美机构、从业人员违规行为仍然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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